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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电池安装后怎么进行首次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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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8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22:45 打印此页 关闭

理士蓄电池的首次充放电,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不得过充过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初充电前,应对理士蓄电池组及其连接条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査,看连接的极性是否正确,连接是否牢固,接触是否良好。

②检查交流充电电源是否正常,应保证电源可靠,不得随意中断充电电源。

③按理士蓄电池厂家的要求,电池一般无需均充电,但如果每次放电结束后,需短期内充足电或电池在正常浮充电下单体电压小于2.20V,请使用均充电,充电电压选择在2.30士1%(25℃),当均充8-10小时后,电池可达到90%额定容量,再经10小时的浮充即可达到100%额定容量,电池即可投入使用。

④充放电过程中,每隔1个小时,将每个理士蓄电池的电压值及当时的温度及电流值记录下来测量的数据应保证其正确性。

⑤首次充电结束后,利用负载(电炉丝)进行放电,500Ah以50A电流放电,放电的时间应为10小时,终止电压单体为1.80V,低于1.80V则为不合格品,各电池之间的压差应在±50mV之内,否则电池不合格,首次放电完毕后,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充电,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

⑥充放电结束后,应检查蓄电池内部情况,极板不得有严重弯曲、变形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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