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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电池充电及放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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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9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10日09:59:46 打印此页 关闭
一)理士蓄电池充电要求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DJW系列)维护规程)
(1) 浮充充电时,请用充电电压2.275V/单格(25℃时的设定值),进行定电压充电。温度在0℃以下或40℃以上时,有必要对充电电压进行修正,以25℃为起点,每变化一度,单格电压变化-3mV。
(2) 循环充电时,充电电压以2.40~2.50V/单格(25℃时的设定值),进行定电压充电。温度在5℃以下或35℃以上进行充电时,以25℃为起点,每变化一度充电电压调整-4mV /单格。
充电初期电流控制在0.25CA以下。
充电量设为放电量的100~120%。但环境温度在5℃以下时,设为120~130%。
[温度越低(5℃以下)充电结束时间越长,温度越高(35℃以上)越容易发生过充电,所以特别是在循环使用时,在5℃~30℃内进行充电较好。]
为防止过充电尽量安装充电计时器,或自动转换成涓流充电方式。
充电时电池温度要控制在-15℃~+50℃的范围内。
二)理士蓄电池放电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DJW系列)维护规程)
(1) 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15℃~+50℃的范围内。
(2) 连续放电电流请控制在3CA以下(H控制在6CA以下。)
不同端子分别允许的最大电流如下:
端子的种类及最大电流
端 子 最大容许电流(A) 
连 续 1小时以内 1分以内 
接插式端子 187系列 16 24 48 
250系列 25 83 75 
舌簧线式(0.5mm) 7 20 30 
(3) 放电终止电压依电流的大小而变化,大体如下所述。注意放电时,电压不得低于下述电压。
放电电流及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 放电终止电压
0.2CA未满 1.75V/单格 
0.2CA以上 0.5CA未满 1.70V/单格 
0.5CA以上 1.0CA未满 1.55V/单格 
1.0CA以上 1.30V/单格
(4)放电以后请迅速充电.如不小心过放电之后也请立即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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