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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电池充不进电的故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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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6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0日15:23:56 打印此页 关闭

先将充电回路连接牢固,充电器不正常时应更换。当理士蓄电池充不进电(即无电流,显示高电压)时,可判定理士蓄电池开路。

若理士蓄电池电压低于正常值,充电时电压上升不大,充电后理士蓄电池经放置1小时后仍低于正常值,则可判定该理士蓄电池内部断路。

如果理士蓄电池使用时间极短(不超过1个月),则属于装配出现的质量故障;如果理士蓄电池使用时间较长而又观察不到底部积粉太多,则属于杂质结晶而引起的短路;如果底部积粉太多,则属于理士蓄电池底部接触的慢性短路。

 若理士蓄电池充电时电流极小,电压上升的极快,高达2.9v/单格左右(正常值为2.7v/单格),放电时电压下降的很快,一下子降到1.8v/单格以下,且理士蓄电池充电时冒气较早,内部发热,则由此种现象可判定理士蓄电池极板硫酸盐化。

不可逆硫酸盐化的理士蓄电池加液以后(刚好出现流动电解液),应用0.05c~0.15c的脉冲电流充电20小时左右,然后再以1.5a电流放电,放电终止电压为每单块电池10.5v。如此反复一到三次,直到消除不可逆硫酸盐化,理士蓄电池容量恢复正常为止。然后再抽进流动电解液,盖上安全阀、面板(盖片)等,即可重新使用。

对于干涸的理士蓄电池应补加蒸馏水或密度1.050g/┩3的稀硫酸进行维护性充放电,恢复理士蓄电池容量。干涸理士蓄电池加液后维护充电时的最大电流应控制在1.8a(对12v/12ah的理士蓄电池),充电时间为10~15h,充电后每只理士蓄电池的电压在13.4v以上。如果理士蓄电池之间的电压差别较大,超过0.3v应先将其放电到终止电压后再做维护性充放电。

如果理士蓄电池经充电后当时的电压、电量正常,经一夜或几天搁置后无电,则主要原因是电解液比重过高或电解液不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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