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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电池充放电测试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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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12 更新时间:2020年07月02日16:05:35 打印此页 关闭

理士蓄电池 在UPS、EPS、直流屏等应急电源设备应用广泛,广大业主在理士蓄电池充放电测试这一块专业知识比较缺乏,下面对理士蓄电池组的充放电要求进行详解如下:

一、 放电前,应提前对理士蓄电池组做均充,以使理士蓄电池组达到满充电状态,然后静置12-24h后进行放电测试。

一、 放电同时,记录电池组浮充总电压、单体浮充电压、负载电流、环境温度以及整流器(或开关电源)的其它设置参数,同时检查所有的螺钉是否处于拧紧状态。

二、 放电期间试验应同时检查理士蓄电池本体有无异常(电池温度有无异常、有无鼓包、有无放电声响。)

三、 直流屏理士蓄电池总电压放电如果在额定时间之内减少到205V时态,蓄电池组不能故意循环放电使用,以免理士蓄电池组因使用不当而损坏或大幅降低使用寿命。

四、 直流屏所配理士蓄电池闲置6个月后(包括未安装及安装后未运行的情况),必须对其进行补充电,因理士蓄电池组因欠充而损坏或大幅降低使用寿命。

五、 直流屏蓄电池放电试验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放电时间不超过额定时间的70%。(过深度放电会导致理士蓄电池无法回充,造成蓄电池损坏。

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官方提示,定期对理士蓄电池进行充放电测试,会对理士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大大延长,充放电同时一定要根据设计参数严格控制充放电时间,以免失误造成理士蓄电池组的损坏,大大缩短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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